12月27日,中方制措外交部发布《关于对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决定军工及高级管决定》,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美国对7家美国军工企业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企业取反详情如下:
关于对美国军工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的理人决定
(2024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令第16号公布,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施行)
美国近日再次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提供大额武器援助并出售武器,员采美国“2025财年国防授权法案”包括多项涉华消极条款,中方制措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决定军工及高级管严重干涉中国内政,美国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企业取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理人第四条、员采第五条、中方制措第六条、决定军工及高级管第九条、美国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英斯图公司、哈德森技术公司、萨罗尼克科技公司、雷神加拿大公司、雷神澳大利亚公司、爱尔康公司、国际海洋工程公司等7家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采取以下反制措施:
一、冻结在我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
二、禁止我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本决定自2024年12月27日起施行。
附件:反制清单
外交部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
反制清单
一、英斯图公司(Insitu, Inc.)
二、哈德森技术公司(Hudson Technologies Co.)
三、萨罗尼克科技公司(Saronic Technologies, Inc.)
四、雷神加拿大公司(Raytheon Canada)
五、雷神澳大利亚公司(Raytheon Australia)
六、爱尔康公司(Aerkomm Inc.)
七、国际海洋工程公司(Oceaneering International, Inc.)
南方网、粤学习记者 黎洁婵
(作者:新闻中心)